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乡村振兴 | 2018农业补贴重心调整,支持农旅融合发展
发布时间:2017-12-01    作者:广景银集团    阅读数:285

农业补贴是国家对农业支持与保护政策体系中最主要、最常用的政策工具,是政府对农业生产、流通和贸易进行的转移支付。不仅能够带来经济支持,还为农业的发展指明了方向。正在经历转型升级的我国农业,适度规模经营、特色产业、培育新型职业农民等是未来农民发展的方向。为了与这些农业转型措施相匹配,2018年农业补贴进行了相应调整。

农业补贴确定为11大类

2018年农业补贴范围依旧按照今年出台的《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管理办法》来施行,包括11类补贴 耕地地力保护补贴; 农民专业合作社补贴; 新型职业农民培育补贴; 适度规模经营补贴; 农机购置补贴; 优势特色主导产业发展补贴; 绿色高效技术推广服务补贴; 畜牧水产发展补贴; 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补贴; 农业结构调整补贴(包括粮改豆、粮改饲、耕地休耕等); 地下水超采区综合治理补贴。

补贴对象锁定3类人

农业补贴的补贴对象基本锁定了3类人,即:农民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、承担项目任务的单位/个人。在这3类人中,补贴重心又倾向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这一类人群。

补贴形式多达8种

与往年相比,部分补贴形式会取消作废,今后将主要采取直接补助、政府购买服务、贴息、先建后补、以奖代补、资产折股量化、担保补助、设立基金8大补贴方式,各省可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加以选择。

补贴资金实行“大专项+任务清单”模式

在中央下发的补贴资金中,除用于约束性任务的资金不允许统筹以外,各省可对其他资金在本专项的支出方向范围内统筹使用。

明确规定不能领取补贴的5种情况

从事的不是农业生产活动; 虚报冒领、骗取套取、挤占挪用补贴者; 大范围土地弃耕抛荒3年以上者; 未经批准将农业用地基本农田挪作建设用地者; 耕种过程中造成地力丧失、严重环境污染的。